6.7.4(強制性條文)
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,其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。
6.7.5(強制性條文)
與基層墻體、裝飾層之間無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(tǒng),其保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住宅建筑:
1)建筑高度大于100m時,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;
2)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時,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;
3)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時,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;
2 除住宅建筑和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,其他建筑:
1)建筑高度大于50m時,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;
2)建筑高度大于24m,但不大于50m時,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;
3)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時,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2級。
6.7.6(強制性條文)
除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的建筑外,與基層墻體、裝飾層之間有空腔的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(tǒng),其保溫材料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 建筑高度大于24m時,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;
2 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時,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低于B1級。